· 电竞赛事IP
电竞赛事是整个电竞产业的核心资源,吸引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如每年都会举办的英雄联盟全球总决赛(League Of Legends World Championship)、DotA2国际邀请赛(The International DOTA2 Championships)等赛事,都是全球电竞粉丝的娱乐盛会。高额的比赛奖金、参赛选手的精彩发挥、赛事不同的内容风格等属性都使得各项赛事本身拥有了IP价值。
在电竞赛事IP的布局上,将赛事名称、缩写以及LOGO进行商标申请是部分赛事官方的选择。例如英雄联盟职业联赛国内赛区的LPL,拳头公司就提起了115项商标申请。
· 电竞俱乐部IP
电竞俱乐部,即我们通常所说的电竞战队,是电竞赛事的重要参与主体。2017年以来,机构投资者纷纷入局电竞产业,大部分电竞俱乐部股权架构中都可以看到资本的身影。品牌企业成立的俱乐部也逐年增多,如电商及零售领域的京东、视频网站哔哩哔哩、游戏公司趣加、社交平台新浪微博等。
与足球、篮球等传统体育俱乐部相似,不同的地域、文化、荣誉、风格等特点使得电竞俱乐部具有作为IP最需要的内容和关注度。
祖上拥有荣光的俱乐部使用战队原始名称或LOGO作为核心IP,以及由品牌方主导作为品牌方IP分支是目前电竞俱乐部IP的主要布局模式。具体的布局方式包括名称及LOGO的商标注册、自主创作内容的著作权登记、自研衍生产品的专利申请等。
另外,也有在电竞IP生态方面作出创新与探索的俱乐部。比如知名电竞俱乐部FPX的母公司在去年成立了Imagendary Studios和Meta Gene Studio两个工作室,聘请前暴雪首席艺术家等影游行业的顶尖人才,旨在打造全球一流精品原创IP并赋能公司现有产品。
· 电竞选手IP
2019年,电竞选手UZI在微博之夜的年度大选中,以4.8亿票力压一众娱乐圈流量明星,登顶人物榜,知名电竞选手的影响力可见一斑。
电竞选手的个人经历、赛场表现、操作风格、性格特点以及粉丝基础为其IP提供了生命力。将选手姓名或游戏ID注册为商标进行IP布局是目前部分俱乐部的选择,但这种以俱乐部为主导的选手IP布局模式对选手的后续转会或其他发展将造成一定限制,应当探索更为合理的布局模式。
02
电竞IP的法律保护
IP的法律权利主要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相关权利以及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这些权利又能具体细分为商标权中的专用权、许可权、转让权、禁止权等,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表演权等,专利权中的独占权、实施许可权、转让权、指示权等,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商品包装、域名、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民事主体人格权中的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等。
电竞IP的法律保护主要就是围绕上述权利进行的,我们可以从权利归属、权利运用和权利救济三个维度进行保护。
· 权利归属
首先是电竞IP及其相关衍生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
对于尚未进行电竞IP基础布局的,需要考虑以哪个主体的名义进行商标注册、著作权登记、专利申请等相关操作。选择以游戏厂商、赛事主办方、电竞俱乐部、投资方、经纪公司、选手个人或选手亲属名义等不同主体作为权利人带来的法律后果和商业运作模式都是不一样的。但无论如何相关主体都应当对IP权利和价值有一定认知,切勿随意让渡权利。特别是在与直播平台等合作方签订合同时,需要仔细审核是否出现关联条款。
对于相关衍生作品创造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权属应当明确约定。在电竞IP衍生作品的创作过程中,会涉及职务作品、合作作品、委托作品、演绎作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若无事前明确约定,事后可能会出现权属纠纷,因此需要重视事前的书面合同条款,确定权利归属,避免法律风险。
· 权利运用
其次就是电竞IP权利运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电竞IP的权利运用可以简单划分为两种模式:“自用”或“他用”。
“自用”时需要关注的主要是合规层面上的法律问题,即企业自用电竞IP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商业惯例、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等,比如不能将IP使用在涉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的产品上,IP的宣传推广需要遵循广告法以及行政部门的监管要求等等。这部分内容详见电竞法 | 电竞企业合规指南 E-Sports Business Compliance Guide。
“他用”的主要途径是IP授权和IP转让。
IP授权分为三种形式: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和普通许可。
独占许可:被授权的IP在合同约定的条件范围内只允许被授权人使用,甚至连权利人本人也不可以使用。
排他许可:被授权的IP在约定的条件范围内,只能由权利人和被授权人使用,而不能由其他人使用;
普通许可:多个被授权许可人可以同时存在并使用IP。
可以看出,独占许可的商业价值最高,排他许可次之,而普通许可则更为常用。
无论使用哪种授权形式,都应当通过具体的合同条款对授权的权利范围、授权的使用期限、线上或线下的使用渠道、使用载体的类型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且这些约定应当是细化拆分的,不能笼统授权。比如在做某个电竞IP改编权和摄制权的授权时,可以将电视剧、电影、动画作品等不同载体的授权拆分。电竞IP授权的多元化为权利人提高收益的同时,也有利于整个IP的成长和推广宣传,进而推动整个电竞IP市场的进步。
另外,“转授权”问题也是需要引起重视的。
“转授权”即被授权人是否有权自行决定把手上的IP再行授权给第三人。
权利人可以在授权许可合同中对此问题作出特别的约定。比如转授权必须得到权利人的许可、转授权的范围等等。假如约定不明,转授权问题就会与上述三种不同的授权形式交错在一起,增加法律风险。
如果说IP授权是“出租”行为,那IP转让就是“出售”行为了。
IP授权时,授权期限到期或其他终止条件成就后,IP的所有权利就全部回归于权利人了;
而IP转让则是将IP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交付给另一主体,只要双方的转让合同不存在无效、被撤销的情形,原权利人就不再享有该部分或全部的IP权利。
同样的IP,转让的价格肯定是高于授权的,IP转让也可以分别对不同权利、不同渠道、不同地域、不同载体等进行拆分,通过合同条款具体约定。但从长期运营及收益角度,IP转让属于下下策。为了满足短期资金需求,选择以独占许可方式作为IP转让的替代方案是一些企业的选择。
· 权利救济
最后是电竞IP的权利救济问题。
电竞IP的权利救济可以归纳为两类:
第一类是由于未妥善处理上述权利归属及权利运用问题引发的纠纷。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行政救济、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第二类是IP遭到外部侵权时的处理。这种情况需要根据IP的发展阶段、推广度和具体的侵权行为区分不同的处理方式。
比如,IP起步阶段,外部的一些二次创作、造梗行为或是粉丝出于热爱自制的一些周边产品等等反而有利于IP的传播。这种情况死板的以侵权诉讼解决问题就不合适了。反而是乘势而为,以官方活动的形式组织、授权、并约定二创作品权利归属的方式更有利于IP的长期发展。
而IP进入成熟运营阶段时就需要重视外部侵权行为的维权问题了,因为这个时候“盗版”就真的会影响“正版”的口碑、收益和其他权益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像迪士尼、任天堂这样的IP巨头成为“维权狂魔”了。通过线上线下的监控维权体系,一旦发现侵权行为,立即取证并采用平台干预及法院诉讼双管齐下,迫使外部侵权人先下架后赔偿,切实做到IP维权工作。
结 语
以上就是电竞法学社为各位带来的电竞IP的打造与法律保护,希望能为业界带来一些启示。
喜欢我们文章的欢迎转发或点赞,谢谢!
END
关注电竞法学社
汇聚懂电竞、爱电竞的法律人√
和电竞人聊法律√
和法律人聊电竞√
往期文章:
电竞 | 究竟什么是电竞?
电竞法 | 民法典时代下电竞领域的肖像权保护
电竞法 | 初创期电竞俱乐部必须重点关注的法律问题
电竞法 | 电竞选手“被卡直播合同”?究竟是怎么回事?
电竞法 | “私生饭”还能猖狂多久?——解读《个人信息保护法》对“私生”行为的约束
电竞法 | MLXG带头起诉RNG了,从司法实践角度分析RNG合同效力以及MLXG案的诉讼情况
电竞法 | 转会期必读,俱乐部转会合同可以约定哪些“售后条款”?
电竞法 | 转会期必读,自由人电竞选手签约注意事项
电竞法 | 电竞企业合规指南 E-Sports Business Compliance Guide
电竞法 | “共享经纪”在电竞领域的运用与注意事项返回搜狐,查看更多